金融債務輔導協會-消費者保護專區
金融債務輔導協會-成立源起
我國「消費者保護團體」,係指以保護消費者目的而依法設立登記之法人,乃主管機關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九條、消費者保護團體認定要點所評定,以保護消費者權益、推行消費者教育為宗旨。
本協會保護對象與工作說明
法令依據
中華民國金融債務法律輔助協會(法協會),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、以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法令規定,提供與銀行有債務糾紛之消費者,一個諮詢、申訴、輔導、協助的管道。
對象說明
- 銀行債務因不可歸責於己原因導致無力償還但仍有心處理解決者。
- 遭銀行或銀行委外單位不當催收情節嚴重者。
- 已遭銀行申請法院強制扣薪或查封房屋生活無以為繼者。
- 其他一般銀行債務消費者需要協助者。
- 弱勢消費者銀行相關債務需要協助者。
服務說明
- 銀行債務協商之法律諮詢、輔導、協助。
- 銀行債務委任之法律諮詢、輔導、協助。
- 法院債務更生之法律諮詢、輔導、協助。
- 法院債務清算之法律諮詢、輔導、協助。
- 遭不當催收、強制扣薪或房屋查封及其他銀行債務爭議之申訴、協助
- 銀行債務弱勢消費者之法律諮詢、輔導、協助、補助申請。